
前言:
趁著我放特休三天來打打文章,5月原本以為不會破五萬了。
過程:
上個月發生一件事情,同事離開(辭職)了,
有一天我大夜要下班的時候遇到了早班,
對方:亞瑟阿,
你假日來加班,老闆有沒有按照勞基法來給。
我:我不知道耶,一個小時老闆算150元給我呀,從以前我來到現在都是這樣算的。
對方:這樣子你被老闆凹耶....
結果老闆好像聽到此事,就把他請辭掉了,但是是用工廠沒有工作的名義把他請辭掉了,
不然這個同事工作能力還行,所以上個月文章我有打到說老闆娘要按照勞基法來給加班費,
原來就是這樣子來的
。
不過按照勞基法來給加班費,就比較貴,加班的機會就會減少
,
我上個月1.34是16.5個小時,1.67是12個小時,至於1.34為什麼會這麼多
是平日工廠本來八點下班,改成八點半,老闆說多半個小時,然後給加班費。
所以我飲料店都不敢休息,怕一休息就沒辦法突破五萬了。![]()
結論:
工作時數:341個小時
薪水:50915元,先感謝老闆端午節的斗內(600元)
平均時薪:149.31元,比150元還少![]()

蔡英文說有問題叫我要跟老闆說,
可是跟老闆說我就和那個同事一樣被請辭了md。
六月份我先給他請三天特休來好好休息,
希望六月的加班可以多一點,每個禮拜都一天!敗偷了![]()
下個月也是最後一個月,我就要去創業了!
我也要當不遵守勞基法的老闆~嘿嘿嘿嘿嘿~開玩笑的![](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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